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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联网+政务”让权力“晒”在阳光下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日期:2017-04-11  点击:

原标题:“互联网+政务”让权力“晒”在阳光下

近年来,我省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取得良好成效。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。记者就如何补齐短板,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,采访了省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——

受访嘉宾:省政协委员 彭凤莲

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二处处长 高勋炳

记者: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何重要意义?

彭凤莲:在当今信息化时代,政府拥有最广泛的信息资源,这些信息能否被有效地开发和利用,依赖政府信息透明的程度。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时代和信息社会化的必然要求,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举措。现代社会,公民个人权利的实现大都是以获知政府信息为前提的,政府信息公开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,进而公民的各项具体权利得以充分实现。于政府自身而言,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、廉洁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,让权力“晒”在阳光下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有助于规范政府权力运行。

记者:我省政府信息公开成效如何?

高勋炳:对重点改革领域内容主动公开。我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开工作,将省级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的400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和清理规范的300余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“晒”到阳光下,蚌埠、池州等6个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也一并同步公开。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。我省推动土地征收与补偿结果信息公开,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分配结果等实质性内容信息发布工作。此外,我省还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,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。深入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。环保部门加大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,细化空气质量预报、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等;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、抽检抽验信息,及时发布处罚与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等。

目前,我省已基本实现政府信息“公开是惯例,不公开是例外”的目标。 2016年,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.06万条,比上年增长36.16%。省政府及其部门、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.74万条,同比增长20.67%。各市政府及其部门(单位)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3.89万条,县、区级政府及其部门(单位)主动公开信息154.4万条,乡、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85.03万条。

记者: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哪些短板待补齐?

彭凤莲: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有了长足进步,但在扩大公众参与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,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积极、不主动。信息公开或流于表面,或避重就轻。另外,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,制约了信息公开效益的发挥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些地方还是各自为政,部门之间缺乏交流联动,使得企业、社会组织及民众难以及时搜寻和了解到需要的信息。

高勋炳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施行8年有余,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也已施行两年,我省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量逐年上升,公开的广泛性、及时性、便利性不断提高。然而,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。如一些地方整体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仍不清晰,缺乏明确的公布范围及标准,政府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、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也没有实现适度适时公开。个别地方,涉民服务事项主要实施部门、办事流程、所需材料等信息的公布不够具体,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。少数门户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形同虚设,对群众的疑问和意见回复不够及时,与群众的网络互动交流较为滞后。

记者:如何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?

高勋炳:我省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从环境保护、民生保障、食品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、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中取得突破,增加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有用性。深化“互联网+政务”行动,拓展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供给渠道,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,强化与群众的网络互动。同时,注重学习培训,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。此外,还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促进机制,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,将其作为评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